政策文函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2017年特种设备监督抽查中部分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8〕17号)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2017年特种设备监督抽查中部分单位处理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2017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的通报》(质检特函〔2017〕80号),我局依法对河南兴高管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作出处理,现将有关单位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依法注销河南兴高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天迈管业有限公司相应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书。

二、对山东天海高压容器有限公司、宣城市百纳压力容器制造有限公司、洛阳市石化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其对相应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三、对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机械工业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检验所(国家仪器仪表元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约谈,责令其对相应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期间暂停相应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工作。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