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关于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班的预报名通知

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相关人员:

    为了进一步推动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精准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3 号令)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4 号令)的要求。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拟定于12月下旬在青岛市举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

  2.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拟担任(质量)安全总监的人员;

  3.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拟担任(质量)安全员的人员;

  4.各级监管部门监管人员。

二、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解读;

  2.《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解读;

  3.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知识;

  4.(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岗位职责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监督检查重点介绍;

  5.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

  培训后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后,颁发《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合格证明》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合格证明》。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为期3天)

四、报名方式

  1.本次培训自愿报名参加;

  2.拟参加培训人员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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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费用

一)培训费

  1.(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1200元/人,协会会员单位1000元/人(均含资料费);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免费。

(二)食宿费

  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0532-85815771、18561668089

    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    

     2023年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