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评审
机电类特种设备企业评审注意事项

  一、企业约请中的注意事项:

 

  添加约请信息-----企业在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市质监局许可部门申请受理后,请在申请系统(山东金质行政许可审查管理系统)添加约请信息一栏上选择评审机构(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如有问题请咨询当地市质监局许可部门。

 

  评审状态查询------约请后点击“项目评审”→“约请函”在“状态”栏可以随时查看鉴定评审约请受理的状态,状态显示“办结”后可联系评审中心。如有问题请咨询:0532-85815622

 

  受理后应进行的工作------取证企业评审前需要进行试安装、重大维修工作,安装、重大维修前应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告知,并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待检验机构出具合格报告后将报告盖章结论页传真至0532-85815622,没有传真合格报告的企业不予安排评审。

 

  评审日期的确认----在评审约请状态显示“办结”后,请您至少在拟约请评审日期10个工作日前与青岛协会电话联系,最终评审日期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532-85815622(郑菁)

 

  寄送资料-----评审单位请将“约请函3份、评审协议书2份、受理决定书1份”邮寄到青岛市特种设备协会。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5号,邮编:266071.

 

  二、评审日期确认后的准备工作:

 

  1、评审计划(通知函)及相关资料将在评审前2-3天通过传真发送(网上约请时请准确填写您的传真电话),请企业安排人员及时接收。

 

  2、请收到评审通知函后及时和评审专家、当地市质监局特种设备许可部门联系,并根据通知函和相关要求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3、企业提交约请信息后如有信息发生变化(例如单位地址、单位名称、联系人信息、传真号码等),请及时通知青岛协会。

 

  4、因特殊原因需要取消评审安排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青岛协会并将取消评审的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青岛协会备案。


  三、现场评审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1、按期整改且整改项经评审组组长确认符合要求的企业,青岛协会于整改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省质监局;无整改项的企业,青岛协会于评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报送省质监局(咨询报告有关问题请拨打:13061289079找解工)。

 

  2、评审报告报送省质监局后,许可证发放的相关问题请咨询省质监局许可办张工(联系电话:0531-89012160)或当地市局特种设备许可部门。